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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網海口6月26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黃丹)6月26日,記者從海口市政府獲悉,海口計劃從2014年7月1日起,開展為期半年的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整治方式將轉為上路執法查處,超標車上路將被罰款1000元。
  截至6月24日,海口市超過31萬輛的註冊超標車中,共有超過22萬輛已經通過註銷、報廢、置換等方式退市。從今年7月1日起,海口市政府相關部門針對超標車的工作將從“推動註銷置換退市”轉入“上路執法查處”。
  屆時,駕駛超標車、未懸掛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交警部門將根據《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第一項:“駕駛本辦法施行後購買或者臨時通行許可期限屆滿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處1000元罰款。”此外,還將重點整治違法載人、亂停亂放、占道行駛、逆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嚴格查處和依法處罰黃牌超標電動自行車或無牌電動車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加強對電動自行車交通亂象整治,規範電動自行車行車秩序。
  電動車價格低廉,比較方便、快捷,停車容易,這是許多市民購買電動車的共同心聲。由於電動車駕駛人無需經過專門培訓,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亂穿紅燈、逆向行駛等現象頻繁,成為海口市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隱患源之一。另外,超標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尤其是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的概率大於普通非機動車和機動車。去年至今年4月份,海口市共發生電動車交通事故364起,死亡57人,傷473人。超標車無第三者責任保險,一旦發生人員傷亡交通事故,事故損害賠償難以得到保障。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部門提醒超標車主,如果將未註銷的超標車轉讓他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主可能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如果他人使用您的車輛實施不法行為,將會給車主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原標題:海口7月起上路查處電動車違法 超標車上路罰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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